姐弟争300万遗产,竟发现均非亲生

发布于:2025-07-22 阅读:2
近日,天津孙姓姐弟为300万遗产闹上法庭。调解中惊人发现,两人均为收养。此前因房产赠与起争执,法院调解后,房产归弟,弟给姐55万补偿,丧葬费等均分。这场纠纷凸显亲情与利益冲突,令人唏嘘。

近日,一则“姐弟俩为争300万遗产发现均非亲生”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。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里,孙姓姐弟为八旬父母留下的300万房产和存款激烈争吵。

遗产纠纷

案件源起于一套300万元的拆迁房。1966年,孙大爷夫妇收养了8岁的孙大姐,7年后孙小弟出生(后证实也是收养)。2007年,孙大爷与儿子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并公证,但赠与人签字处仅有孙大爷一人的签名捺印。母亲离世后,孙大爷临终前将房产过户给儿子,还留下声明希望儿子给姐姐补偿,期望姐弟和睦。

今年3月13日第一次开庭,孙大姐的代理人提出新诉求,要求分割父亲名下价值300万元的房产。孙小弟则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,双方剑拔弩张。法官班耿齐表示,如果无法达成调解,因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,依法不属于遗产范围,只能另案处理。但双方都坚持分案。

姐弟争产

调解进入家庭情况调查时,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。原告代理律师当庭出示证据,证实弟弟也是被收养的孩子,二人皆非父母亲生。孙小弟得知这一消息后情绪崩溃。

班耿齐法官强调,收养不影响继承权,这一点法律明确规定。但父母把他们养大,这份情可比血缘重得多。随后,班耿齐决定改变调解方式,由“面对面”转为“背靠背”。

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,最后双方达成一致:房产归弟弟所有,弟弟支付姐姐55万元补偿款,丧葬费、抚恤金扣除实际支出后均分。

法律调解

从法律角度看,依据《民法典》,合法收养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。本案中,尽管姐弟俩均为收养,但都依法享有继承权。然而,房屋已完成赠与过户,从法律层面讲,该房产不再属于遗产范围。这一“赠与优先于继承”的法律逻辑,虽看似冰冷,却维护了财产处置的确定性。

这场遗产纠纷,归根结底是人性在利益面前的真实写照。在亲情面前,法律的铁律显得格外刺眼。它也反映出非亲生子女在家庭中的微妙处境。不过,法官通过调解让双方达成和解,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不仅在于定分止争,还在于让破碎的家庭重新找到爱的支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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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遗产纠纷 姐弟争产 收养 法律调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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