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元“肉末蒸蛋”无肉末,顾客索赔获法院支持

发布于:2025-07-24 阅读:2
今年6月,王某两次在某餐饮店点4元一份的“肉末蒸蛋”,却不见肉末。商家不以为然,王某投诉调解无果后起诉索赔500元。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构成虚假描述,最终老板赔偿300元。此案例提醒消费者依法维权,商家应诚信经营。

2025年7月24日消息,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菜品名不副实引发的纠纷案,给商家敲响了警钟。

肉末蒸蛋

今年6月15日、16日,王某两次在某餐饮店用餐,点了4元一份“肉末蒸蛋”的小碗菜。可两次盘子里都只有蒸蛋,不见肉末。作为老顾客,王某向服务员质疑,服务员称“本就如此”,还提议加调料提味。

王某不满,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经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,王某以商家涉嫌虚假宣传、欺诈为由起诉至法院,索赔500元。

庭审中,餐饮店老板辩称“肉末蒸蛋未必含肉末”,且价格才4元,认为王某小题大做。但下陆法院承办法官指出,从一般认知看,“肉末蒸蛋”应含肉末,这是消费者的合理期待,也是商家的明确承诺。商家未添加肉末,构成对菜品成分的虚假描述,侵犯了消费者权益。

消费者维权

我国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,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,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,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。所以,王某主张500元赔偿有其合理性。

经法官调解,餐饮店老板认识到错误,向王某道歉并提出解决方案。王某接受道歉,降低索赔金额。最终,老板赔偿300元,王某撤诉。

下陆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婷提醒,消费者遇“名不副实”应依法维权;商家要明白,诚信是长久经营的根本。像“肉末蒸蛋”这样的事件,虽看似小事,却反映出消费市场中诚信经营的重要性。若商家总靠“擦边球”省成本,终将失去顾客信任;消费者则应学会依法维权,不纵容“文字游戏”。

二维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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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肉末蒸蛋 虚假宣传 消费者维权 诚信经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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